烟台市振华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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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振华购物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信息来源:振华集团 发布时间:2018-05-23

呼和浩特振华购物中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内蒙古振华置业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振华购物中心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示,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振华购物中心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包括商业、公寓的建设,以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等建筑。共建设4栋(商场1栋,公寓楼3栋)。其中,9层商场1栋,36层公寓3栋,其中2#3#公寓楼含3层底商。并配套建设地上、地下停车场,共设1762个停车位。项目规划商业面积133859.5m2,其中商场面积125510.5 m2,底商面积8349 m2。规划公寓面积137018.5 m2,居住总户数为2136户。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乌兰恰特西街以南,锡林郭勒北路以西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6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7万元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扬尘应加强控制,通过洒水、场地周围建设不低于围墙遮挡等措施严格有效控制扬尘排放,同时可避免和减缓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

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经临时沉砂池沉淀后全部回用,施工人员少量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施工期废水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及时清运至城市建筑垃圾填埋场,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时场地设围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设备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中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防止机械噪声的超标,使噪声对保护目标的影响降到最小

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该项目冬季取暖由呼和浩特富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供给,不设采暖锅炉;公寓居民厨房使用电能,无天然气燃烧废气公寓居民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达标最终由屋顶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联通各楼座的通风井,爬至楼顶后,由楼顶设置9个排风口排空;垃圾转运站臭气属于无组织排放,垃圾日产日清,垃圾转运站采用密闭式建筑防臭气散发,设置生物喷淋除臭装置,其臭气对环境的影响可减到最低程度,环境可以接受。总体来讲,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全部建成后,生活污水产生总量为226200.58t/a,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项目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中主要包括SSBOD5COD、氨氮、动植物油等。类比典型生活污水水质,本项目生活污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渗透系数小于10-7cm/s)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79.17t/aBOD545.24t/aSS47.50t/a氨氮6.79t/a、动植物油:6.79t/a各主要污染物浓度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的要求,经污水管网进入辛辛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垃圾渗液、冲洗废水产生量较小,经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垃圾拉运洒水抑尘,随垃圾拉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输过程中垃圾不外露,也不会遗洒垃圾和渗滤液。综上,本项目外排污水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污水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噪声主要为配套公建设备噪声、机动车出入产生交通噪声和生活噪声,只要积极地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进行减震加消音器等防噪措施,对电影院放映厅墙壁采用石膏板、岩棉材料的吸声、隔声防噪措施,加强项目区内绿化隔声使该项目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有关要求的允许范围之内,能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1类、2类、4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该项目产生的固废为公寓、商业产生的生活垃圾,有毒有害成分少。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共计2827.51t/a其中,公寓居民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338.92t/a商业区产生的垃圾量为488.59t/a项目设置垃圾桶进行分类收集,运往项目垃圾转运站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废在及时清运的情况下,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

3、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但只要项目建设方能够在施工期、营运期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减缓到最小。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区居民为主的原则;

评价单位编制有项目的报告表简本,公众有意可向评价单位索取;

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联系人员提出质疑;

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5、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咨询或口头向工作人员提出建议

将书面意见以信函形式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6、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振华置业有限公司

委托联系人:刘鹏飞

联系电话:13792554141

7、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内蒙古绿洁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晓波

电子邮箱:303283521@qq.com

联系电话/传真:0471-4977525